*ST海马()9月25日晚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与睿之尚实业在郑州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海马汽车有限将其持有的海马研发%股权转让给睿之尚实业。标的股权在交易基准日的股权转让价格为8.06亿元;同时,标的股权过渡期(即交易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的期间)的损益归海马汽车有限所有。
根据公告,公司与睿之尚实业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睿之尚实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前,海马研发相关业务及人员已转至公司郑州基地,本次交易对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无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可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处置闲置资产,聚焦主业,增加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效益。本次交易后,海马汽车有限可获得相应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海马汽车有限的资产流动性。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海马研发股权。本次交易将给公司带来约4.3亿元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