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农夫山泉统一饮料有点冤 [复制链接]

1#
白癜风初期

农夫山泉统一饮料有点“冤”


备受社会关注的农夫山泉、统一饮料事件5日有了最终调查结果,根据21天的深入调查,确认检测机构初检结果有误,海口市工商局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当的地方。


据了解,2009年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向部分媒体发布《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夫山泉)、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企业)的有关产品不合格,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媒体的热议。


12月2日,海南省工商局成立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


省工商局调查表明,海口市工商局的抽样检验行为是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但在工作过程中,海口市工商局在抽样时没有完全执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工作流程,也没有按规定要求检验机构将检测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企业要求复检后,在与企业就复检具体细节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海口市工商局直接送检,不符合程序要求。


同时,海口市工商局在没有事先履行告知程序的情况下,在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公布错误的信息,从而给生产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0年1月4日,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向省工商局发来《关于接受海口市工商行*管理局委托检测农夫山泉和统一饮料总砷超标结果误差的函》(琼检技[2010]1号),称:“海口市工商行*管理局2009年10月19日委托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50个饮料(果酱)样品中总砷、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签发后,农夫山泉等生产企业对检测报告编号为21200901305、21200901312、21200901328中的3个总砷检测结果提出质疑。对此,技术中心高度重视,对留样样品进行复检并对初检结果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初检结果有误。”


该中心认为,初检结果有误的主要原因,一是仪器老化方法不标准,二是样品前处理中未严格按标准方法称样及定容。


该中心称,“由于我技术中心检测技术上的问题,给海口市工商行*管理局的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


省工商局对由于海口市工商局工作程序不当,给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为此,省工商局现已责成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和农夫山泉、统一企业赔礼道歉。对在这一事件中违反工作程序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